2026年OTC牌照立法倒计时,合规路径明晰。
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香港,通过《数字资产发展政策宣言2.0》重申其致力打造数字资产领域全球创新中心的承诺。加密资产交易平台和香港证监会传统牌照“VA升级”更像是全量化加密资产监管体系中的第一步。进入2026年,随着针对Virtual Asset(VA)Dealing和VA Custody两个重要“监管真空区”咨询进程的推进,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FSTB)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SFC)已明确立法方向,旨在通过对《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AMLO)的修订,引入2个专用牌照制度。这是对实行已有一段时间的SFC 1、4、9号牌“升级”制度的正式化,意味着加密资产监管的专业化和正式化即将在香港全部搭建完成。
截至目前,相关咨询结论已于2025年12月24日发布,进一步公众咨询(关于「就加密资产提供意见」和「加密资产管理」)正接近尾声(截止2026年1月23日)。本文将整理监管推进的思路,剖析已有重要文件内容与核心变化,为有意向申请牌照者提供概括性提示。
香港VA监管的演进可追溯至2018年,当时SFC发布首份VA监管方法声明,确立了“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原则框架。这一声明虽未直接针对OTC和托管,但为后续发展奠定了基调。2019年SFC推出VA交易平台监管立场文件,引入自愿选择性框架(Opt-in),要求平台遵守投资者保护、资产隔离和反洗钱(AML/CFT)要求。此时,托管被视为VATP的附属服务,而OTC仍处于监管边缘。2022年AMLO修订引入加密资产服务提供者(VASP)定义,将交易和托管纳入AML范畴,但仍缺乏专用牌照。2023年6月1日,AMLO VASP制度正式生效,强制VATP牌照启动,VATP必须通过全资附属公司托管客户资产(98%冷存储、2%热存储),并遵守严格的资产隔离、保险和审计要求。这代表着中心化交易的监管成熟,但OTC和独立托管的空白仍然存在,市场风险累积的可能日益凸显。
2024年3月FSTB和SFC启动OTC VA交易咨询。2025年伊始,SFC于2月19日发布“A-S-P-I-Re”路线图,明确支持引入OTC专用牌照,确保与VATP平等;同时探索灵活托管技术(如动态存储比例)。这一路线图设定了2025年底完成立法准备的目标。关键转折发生在2025年6月27日——FSTB和SFC联合发布VA交易(包括OTC)和托管服务的立法建议咨询文件。咨询期至8月29日结束,收集逾190份反馈,涵盖行业、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意见。11月3日,SFC发布扩展VATP产品及服务的通函,允许VATP附属托管非交易VA(如稳定币、代币化证券),放宽对于12个月往绩记录要求,这一举措已经显示出明显的过渡特色,允许托管的多样化存在形式。2025年12月24日FSTB和SFC发布对VA交易和托管立法建议的咨询结论,同时启动VA意见提供和管理服务的进一步咨询(至2026年1月23日)。2026年随着进一步咨询即将收官,AMLO修订法案预计于上半年引入立法会审议,生效日期将视审议进度而定。
监管思路清晰浮现:托管和交易从监管的余光中走向视野焦点。一方面,学习和探索的状态已经结束,监管机构已决心对香港VA生态进行完整的重塑,而不只是“局部下药”;另一方面,这也是行业的心声——对于希望长期扎根香港的服务商来说,合规成本好过在灰色地带中担负不确定性。
目前已有的监管核心文件中,2025年6月27日的立法建议咨询及其12月24日的咨询结论最具代表性:前者提出了AMLO发牌监管的一个单独立法框架,后者则基于行业反馈进一步细化。
VA交易
1. 定义:将与《证券及期货条例》(SFO)下的1号牌(证券交易)高度对齐。具体而言,任何人以业务方式从事以下活动,都需要申请AMLO框架下牌照:与他人订立或要约订立协议,以买卖、认购或包销虚拟资产;诱使他人订立上述协议。定义实际上涵盖了极大范围的交易活动,简单交易包括VA-法币/VA-VA的转换,以及更复杂的经纪服务、大宗交易、融资融券交易(Margin trading)、质押(Staking)等;但衍生品、结构性产品、代币化证券属于SFO传统牌照管辖,不在新增VA监管类型之列。
2. 合规要求:VA交易服务提供者需遵守严格的AML要求,包括客户尽职调查(CDD)和记录保存。
3. 托管:强制要求VA持牌服务商在初期将客户的VA置于SFC监管的托管机构中,以降低破产、欺诈、网络攻击风险。
4. 最低财务要求:即至少500万港元股本 + 300万港元流动资本。
5. 豁免活动:包括内部交易、自有资产买卖、用VA支付商品服务、纯粹VA管理下必要的交易和稳定币发行(已受金管局监管)等活动。
6. 无过渡期或“视为发牌”安排。
7. 快速通道:已获SFC牌照的VATP和持有SFC升级1号牌的机构,SFC将会提供加快审批并予以协助。
VA托管
1. 定义:涵盖“为任何人保管任何可用于虚拟资产转移的工具的托管人”(来自于最初咨询文件定义中的第(ii)项)。SFC指出,该定义的目的旨在技术中立,强调基于业务实质而非形式的风险管理:是否需要持牌并非因去中心化技术或特定服务提供而决定。
2. 核心考虑:私钥管理——若实体持有私钥或类似工具并具备单方面转移能力,则需持牌;MPC提供者若客户可独立重构私钥并单方面转移VA,则无需牌照;反之,若转移需额外支持(如MPC多签场景下需协调),则可能落入监管范围。同样,质押服务若涉及托管式(custodial)模式,即托管人有单方面转移能力,则需牌照;非托管钱包或纯委托场景则豁免。
3. 豁免:集团内部保管(无论是否收费);法律或会计专业人士的私钥备份持有及法院指定场景;持牌稳定币发行人仅保管自身稳定币;PE/VC基金经理自托管投资代币等。排除了仅委托托管的信托/基金经理,以及无转移能力的多方计算(MPC)服务。
4. 个人许可:这是最引人注目的一点,即高管、私钥直接访问者、参与签名计划人员、私钥接触人员等等必须获批为RO或相应持牌角色并满足相关要求,相当于“个人持牌”。
5. 最低财务要求:即至少1000万港元股本 + 300万港元流动资本。
6. 无过渡期或“视为发牌”安排。
7. 快速通道。
结合上述2个方面的新增牌照框架,与以往框架相比,咨询意见及其结论的核心变化在于独立牌照的引入。过去,OTC若涉证券VA,可能需SFO Type 1牌照;托管则依赖TCSP牌照或VATP附属,导致监管碎片化。同时传统的SFC 1、4、9号牌照的VA升级均需建立在同时持有和维持传统牌照业务的基础上,这对于初探Web3的创业型从业者来说无疑是一个比较重的负担。新框架采用AMLO专用牌照,覆盖更广的业务模式(如P2P和去中心化服务),并强调技术灵活性。变化还体现在无过渡期设计,但对现有持牌者的快速程序安排,则能最小化市场中断带来的影响。同时,监管转向“事前防范”,通过最低资本门槛和禁止主动营销香港公众等措施,提升整体合规水平。这些调整源于市场反馈,平衡了严谨性和灵活性,避免了早期VATP制度的刚性弊端。
总体上,这些文件标志着香港VA监管从VATP中心向全链条扩展,核心在于填补空白、统一标准,并为机构入场铺路。FSTB和SFC将据此结论敲定AMLO修订草案。进一步咨询聚焦VA意见和管理牌照,预计1月23日结束后,整合反馈形成完整提案。落地时间预计为上半年引入法案至立法会审议。鉴于香港立法流程高效(通常数月审议),若无重大争议,法案可能于年中通过,生效日期或为2026年下半年。
曼昆建议:对那些街头巷尾我们熟悉的中大型找换店来说,维护一块SFC升级牌照开支不菲,且其实际服务根本用不到其他的权限——相当于某种资源浪费。以此为代表,立法咨询的受访者普遍认可扩展监管的必要性,视之为香港数字资产生态“顺理成章”的一步。与现有SFO框架的衔接,技术中立原则的强化,对机构友好的设计(吸引银行和传统金融入局)将进一步激活本地活力;与此同时,香港计划2027年将正式本地化CARF框架,进一步强化跨境AML合作。整体而言,该立法的顺利推行可能将香港VA中心地位带到一个新层次。先前那种在夹缝中揣测监管的做法,其实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不负责任;与其说监管在某些方面规定细致,不如视为对香港VA市场的一种分工建议。
对于有意申请VA OTC或托管牌照的企业,及早准备至关重要:
首先,梳理并明确拟开展的业务模式以明确牌照合规需求,避免后期调整和便于与SFC的预申请讨论。现有持牌者可利用加速通道,简化审核。
其次,强化内部合规体系。满足最低财务要求,确保AML/CFT机制完善。托管申请者需重视对技术基础设施的投资;OTC申请者应规划与SFC监管托管的合作,初期杜绝自营托管。
最后,监控立法动态,参与行业协会反馈,提前培训团队。合规虽增加成本,但将带来机构资金流入的机会。
如果你在立法落地之前已经在考虑这个问题,恭喜你,你很有可能就在站台上,旁边停着即将由香港驶出开往下一个加密春天的列车。列车门票究竟属不属于你,看完文章你或许会想和我们聊聊。
[曼昆区块链法律服务]
香港新兴的虚拟资产监管框架:加密市场的一次范式转变
香港正在迅速巩固其作为全球数字资产中心的地位,随着虚拟资产(OTC)交易和托管服务综合监管框架的实施,预计将于2026年生效。这一发展对加密行业而言是一个关键时刻,标志着监管环境从零散、不确定向结构化、机构级市场基础设施的转变。
监管演进:从零散到全面
香港的监管历程始于2018年,当时证监会(SFC)提出了”同类业务、同类风险、同类规则”的原则,最终形成了当前的立法提案,将为虚拟资产OTC交易和托管服务创建专门的许可制度。这一框架的演变反映了对数字资产及其在全球金融市场中的地位日益成熟的理解。
最重要的转变是从主要以虚拟资产交易平台(VATP)为中心的方法转向全链监管覆盖,解决了先前框架中的关键空白。这种全面的方法展示了监管机构致力于创建一个稳健的生态系统,而非仅仅对市场发展做出反应。
主要监管组成部分
虚拟资产交易框架
拟议的虚拟资产交易法规展示了一种成熟的方法,平衡了投资者保护与市场功能:
- 定义范围:与SFO第1类牌照广泛一致,涵盖虚拟资产与法定货币/虚拟资产与虚拟资产的兑换、经纪、大宗交易、保证金交易和质押
- 托管要求:初期要求客户资产由证监会监管的托管机构持有,以降低风险
- 资本要求:最低500万港元股本加300万港元流动资本
- 无过渡期:要求立即合规,但对现有持牌人设有快速通道条款,将减少干扰
虚拟资产托管框架
托管法规引入了特别细致的考量:
- 技术中立性:注重业务实质而非技术形式,允许监管灵活性
- 关键许可触发因素:当实体控制私钥并能够单方面转移资产时需要获得许可
- 个人许可:能够访问私钥的高级人员必须被批准为”负责人员”
- 资本要求:1000万港元股本加300万港元流动资本
市场影响:风险与机遇
机构采用催化剂
这一框架很可能成为机构采用数字资产的重大催化剂。通过提供明确的监管途径,并解决围绕托管和交易的关键痛点,香港正在创造一个传统金融机构可以自信参与的环境。
技术中立立场和以业务实质为重点的方法尤其值得关注,允许适当的护栏内创新蓬勃发展。这种平衡对于培育一个既鼓励创新又保护投资者的可持续市场至关重要。
市场结构转型
较高的资本要求(500-1000万港元)很可能导致市场整合,有利于资金充足的参与者,同时可能使较小的运营商边缘化。这种集中可能会提高市场效率,但也可能降低竞争压力。
虚拟资产活动与传统SFC许可活动之间的分离创造了一种有趣的监管架构,可以在保护传统市场适当保障的同时,促进数字资产创新。
对代币动态的影响
表现出强大合规特征、稳健安全措施和明确机构用途的代币可能会从这种监管明晰中受益。将自己定位在合规生态系统内的项目可能会看到机构资金流入增加。
相反,注重隐私的代币和旨在规避监管监督的代币在受监管市场可能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可能导致合规与非合规数字资产之间的市场分割。
地域套利考量
虽然香港的框架全面且结构良好,但重要的是要认识到,监管格局在全球范围内仍然碎片化。市场参与者必须应对不同司法管辖区的不同方法,可能导致地域套利策略。
然而,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及其与全球最佳实践的定位,使其成为其他司法管辖区可能借鉴的模式,可能会制定影响全球监管方法的标准。
市场参与者的战略考量
合规作为竞争优势
对于市场参与者而言,主动合规正成为竞争优势,而不仅仅是成本中心。在获得新的虚拟资产许可方面的先行者将从先发优势和快速通道条款中受益。
对稳健的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机制和技术基础设施的要求(特别是对托管提供商而言)提高了行业标准,创造了有利于具有强大合规文化的成熟进入壁垒。
商业模式重新定位
监管框架要求许多原生加密企业进行商业模式重新定位。交易和托管功能的分离、需要SFC监管托管机构的要求以及对某些营销活动的禁止将需要运营调整。
然而,这些调整最终有助于建立更专业、更值得信赖的市场基础设施,从长远来看应使所有合法参与者受益。
准备时间表
考虑到预期的实施时间表(2026年上半年立法,2026年下半年可能生效日期),市场参与者应立即开始准备。关键步骤包括:
- 明确商业模式和合规要求
- 加强内部合规系统
- 投资技术基础设施(特别是对托管提供商而言)
- 监测立法发展
- 对人员进行监管要求培训
结论:加密市场的一个分水岭时刻
香港新兴的虚拟资产监管框架代表了数字资产市场的一个分水岭时刻。通过提供清晰、全面的监管,平衡创新与投资者保护,香港正在创建机构级数字资产市场所需的基础设施。
该框架的技术中立方法、对业务实质的关注以及对行业意见的考量,展示了对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资产独特特征的成熟理解。
对于投资者而言,这种监管明晰应减少不确定性,并吸引机构资本进入香港市场。表现出强大合规特征并与新监管环境保持一致的项目可能会因合法性和资金流入增加而受益。
随着实施时间表推进至2026年,那些主动准备并在这个新兴监管框架内定位自己的市场参与者,将最有能力把握香港作为全球数字资产中心演变所带来的机遇。